2012年3月26日 星期一

馬克思、韋伯、涂爾幹對於宗教的觀點.

馬克思、韋伯、涂爾幹對於宗教的觀點



早期的社會學家包括涂爾幹、馬克思以及韋伯都對宗教的本質與社會的互動提出不同的見解,也提供當代學者觀察、研究宗教與社會互動關係的基本面向。探討宗教與社會的互動關係,通常是從宗教對社會的影響,或社會對宗教的影響兩方面著手。



涂爾幹的觀點主要呈現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書中。「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書是涂爾幹觀察澳洲原住民的宗教生活撰寫而成的著作,他將社會區分成「神聖的」與「世俗的」兩個領域,神聖的領域即宗教。他對宗教的定義是:神聖的事物,亦即是被區隔和禁止的事物,是一套具相關性的信仰與作法,該信仰與作法聚集遵守奉行的人群,並形成一個道德性的社群就稱為宗教(church)。涂爾幹認為宗教是一種集體性的事物,宗教的主要內涵是建構社會的集體道德與規範,而道德與規範又以神聖的事務來表徵,因此宗教與社會是密不可分的,簡單的說宗教是社會整體的反射,也是促成社會整合與穩定的主要機制。但社會由原始社會逐漸發展趨於複雜,需要不同的部門來滿足新的需求,社會分化(工)的現象於是產生。在現代社會中傳統的宗教功能將逐漸被社會的其他部門所取代,他期待傳統類型的宗教終將無法存在現代的社會,由一種符合現代社會需求的「人道宗教」所取代。涂爾幹的觀點指出宗教隨著社會發展的複雜化與分工化,從反射社會整體的集體性事物,逐漸喪失其對社會的主導性,最後將蛻變成另一種有別於傳統的新型態宗教。



馬克思將宗教放在社會的政經關係中思考,認為宗教是一種意識型態,與其他的社會上層建築(教育、藝術及文化等)一樣,僅是下層建築生產關係的反射。換句話說,宗教僅是反映統治階級的利益,並被用來作為麻醉被統治階級的安慰劑,若統治階級改變宗教將隨之改變,因為宗教僅是握有生產工具的統治階級意識型態的反射。當人類社會由漁獵社會發展到圈牧社會,再由圈牧社會發展到農業社會最後進入工業社會,因經濟資源不同宗教型態隨者改變,但一直扮演統治階級麻醉被統治者的工具,以及提供被統治階級的現世安慰角色。馬克思認為當共產社會來臨時,社會不再有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宗教將沒有存在的價值。基本上,馬克思認為宗教乃是社會發展階段的產物,其存在與發展端賴於社會的發展型態而定,宗教在人類社會的歷史發展過程並不具主體性。



韋伯對宗教與社會互動關係的觀點與上述兩位的論點有明顯的差距,代表韋伯觀點最著名的一本著作即「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般人認為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主張西方的資本主義是脫胎自新教倫理特別是加爾文的教義。雖然此一認知過分的簡化資本主義與新教倫理之間的演化關係,也忽略了韋伯強調「理性化」此一概念,才是加爾文教義與資本主義精神共同基礎的核心觀點。韋伯的論點提供了觀察宗教與社會互動關係的另一個方向,亦即宗教教義可以經由影響個人的世界觀或意義系統,而影響個人的世俗的價值與行為,進一步影響到社會的發展。但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的末尾,他也特別提到資本主義社會一旦成形,將會對孕育她的宗教反過來產生「牢籠」作用,限制並影響宗教的發展。



在三位最重要的古典的社會學理論家當中,涂爾幹與馬克思對宗教與社會互動的觀點顯然比較偏重強調社會的主體性,以及社會變遷對宗教所產生的影響。韋伯則主張宗教與社會具有相互的主體性,指出宗教在特定機制的中介下(如理性化)亦可能間接對社會變遷產生影響,但他也並未完全否定社會變遷對宗教的可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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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導讀



當人類學者提出「甚麼是宗教?」以及「宗教如何產生?」的問題時,普遍將宗教視為文化的一部份,特別是學者們將文化定義為「人類為了維持其生存所創造的物質或精神設計」時,宗教與文化一樣也呈現了「她」在人類歷史中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社會學者比較不關心「甚麼是宗教?」以及「宗教如何產生?」的問題,轉而將觀察的重點放置在宗教與其所存在的環境間的互動關係,亦即「宗教的功能是甚麼?」與「社會(文化)如何影響宗教的發展?或宗教如何影響社會發展?」等問題。與人類學者相對照,社會學者的關懷重點顯然是比較偏向動態的觀察,宗教在某些情境條件下可以對社會與文化產生影響,但在人類歷史的過程中,宗教卻是不斷受到外界世俗文化的影響,也反映當地社會、文化的特質。因此,瞿海源教授認為社會學家可以經由對特定地區宗教發展的觀察,進一步掌握該社會發展的脈動,是宗教社會學者觀察宗教與社會互動關係的心得。



本章「文化與宗教」的教學大綱與教材安排,各版本的教科書均將「文化」與「宗教」區分為兩個獨立的單元,未能突顯宗教與文化間的密切相關性,可能是考慮到高中學生的接受能力,但教師在授課時應對社會、文化與宗教間的相關性有充分的瞭解,才不致將授課內容重點導向僅是對大眾文化的好惡評論,以及對個別宗教膚淺的介紹,喪失了社會學與人類學在探討宗教與文化應具備的視野。因此,本文的發展將以宗教社會學探討宗教與社會的互動關係為架構,將重點放在當代社會的情境(特別是台灣地區)中,宗教與社會、文化如何互動,以及哪些因素影響了宗教與社會、文化的互動關係,期讓教師在授課前,對當代台灣地區的文化與宗教的變遷發展有一整體的認識。



 



前言



宗教可以說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現象與制度之一,宗教對人類社會的影響也大小靡遺無所不包,舉凡大自國際秩序的合作與衝突、國家制度的建構,小至個人生活的意義指引與自我認同等,都可以觀察到宗教的影響力。雖然學術界對「宗教」一詞的定義仍然未有充分共識,而宗教本身特別是宗教的實踐面也一直保有幾分神秘感,難怪孔夫子要將宗教的現象歸類為「怪力亂神」,近代的知識份子也常將宗教視為迷信的同意字,但是,宗教活動的投入與對宗教信仰團體的認同,仍然是當代大部份人類生活的重要內涵。雖然宗教或宗教現象一直伴隨人類的歷史持續發展,但大約在一百多年前,西方的學者們才開始對宗教展開系統性的研究,他們問題大體圍繞者宗教的起源為中心,人類學者討論著諸如「人如何開始相信有神」、「是否有部落因過於原始而沒有宗教」等問題(Morris 張慧端譯, 1996: 107)。後來比較宗教的議題,因著人類活動領域的拓展成為關懷的焦點,而宗教的功能特別是宗教在不同社會情境中的功能,也一併被學者們探討。晚進最能吸引社會學者的議題為「世俗化」,雖然世俗化一詞的概念異常繁雜,但其深處的義涵指出宗教與社會,亦即「神聖」與「俗世」,並非一絕然二分的獨立領域,在人類的歷史過程中宗教與社會各自為客體持續產生互動,並且相互影響個別領域的發展。當然世俗化顯然是比較篇向於探討宗教的變遷與發展面向,亦即社會或世俗文化影響宗教變遷與發展的過程。以下作者將自宗教社會學的觀點介紹古典的宗教與社會互動理論架構,並探討當代新興宗教的發展與當代社會、文化變遷與發展的關係。



 



古典的宗教與社會互動觀點



早期的社會學家包括涂爾幹、馬克思以及韋伯都對宗教的本質與社會的互動提出不同的見解,也提供當代學者觀察、研究宗教與社會互動關係的基本面向。探討宗教與社會的互動關係,通常是從宗教對社會的影響,或社會對宗教的影響兩方面著手。



涂爾幹的觀點主要呈現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書中。「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書是涂爾幹觀察澳洲原住民的宗教生活撰寫而成的著作,他將社會區分成「神聖的」與「世俗的」兩個領域,神聖的領域即宗教。他對宗教的定義是:神聖的事物,亦即是被區隔和禁止的事物,是一套具相關性的信仰與作法,該信仰與作法聚集遵守奉行的人群,並形成一個道德性的社群就稱為宗教(church)。涂爾幹認為宗教是一種集體性的事物,宗教的主要內涵是建構社會的集體道德與規範,而道德與規範又以神聖的事務來表徵,因此宗教與社會是密不可分的,簡單的說宗教是社會整體的反射,也是促成社會整合與穩定的主要機制。但社會由原始社會逐漸發展趨於複雜,需要不同的部門來滿足新的需求,社會分化(工)的現象於是產生。在現代社會中傳統的宗教功能將逐漸被社會的其他部門所取代,他期待傳統類型的宗教終將無法存在現代的社會,由一種符合現代社會需求的「人道宗教」所取代。涂爾幹的觀點指出宗教隨著社會發展的複雜化與分工化,從反射社會整體的集體性事物,逐漸喪失其對社會的主導性,最後將蛻變成另一種有別於傳統的新型態宗教。



馬克思將宗教放在社會的政經關係中思考,認為宗教是一種意識型態,與其他的社會上層建築(教育、藝術及文化等)一樣,僅是下層建築生產關係的反射。換句話說,宗教僅是反映統治階級的利益,並被用來作為麻醉被統治階級的安慰劑,若統治階級改變宗教將隨之改變,因為宗教僅是握有生產工具的統治階級意識型態的反射。當人類社會由漁獵社會發展到圈牧社會,再由圈牧社會發展到農業社會最後進入工業社會,因經濟資源不同宗教型態隨者改變,但一直扮演統治階級麻醉被統治者的工具,以及提供被統治階級的現世安慰角色。馬克思認為當共產社會來臨時,社會不再有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宗教將沒有存在的價值。基本上,馬克思認為宗教乃是社會發展階段的產物,其存在與發展端賴於社會的發展型態而定,宗教在人類社會的歷史發展過程並不具主體性。



韋伯對宗教與社會互動關係的觀點與上述兩位的論點有明顯的差距,代表韋伯觀點最著名的一本著作即「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般人認為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中,主張西方的資本主義是脫胎自新教倫理特別是加爾文的教義。雖然此一認知過分的簡化資本主義與新教倫理之間的演化關係,也忽略了韋伯強調「理性化」此一概念,才是加爾文教義與資本主義精神共同基礎的核心觀點。韋伯的論點提供了觀察宗教與社會互動關係的另一個方向,亦即宗教教義可以經由影響個人的世界觀或意義系統,而影響個人的世俗的價值與行為,進一步影響到社會的發展。但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的末尾,他也特別提到資本主義社會一旦成形,將會對孕育她的宗教反過來產生「牢籠」作用,限制並影響宗教的發展。



在三位最重要的古典的社會學理論家當中,涂爾幹與馬克思對宗教與社會互動的觀點顯然比較偏重強調社會的主體性,以及社會變遷對宗教所產生的影響。韋伯則主張宗教與社會具有相互的主體性,指出宗教在特定機制的中介下(如理性化)亦可能間接對社會變遷產生影響,但他也並未完全否定社會變遷對宗教的可能影響。



 



世俗化與宗教變遷



從人類歷史的發展過程觀察宗教,顯然不僅不同社會出現不同的宗教,同一社會中的宗教,在不同時期也常有興衰或以不同內涵或形式展現。「世俗化」一詞常被引用來解釋近代工業化以來的宗教發展,特別是強調現代社會因科學理性興起,宗教發展所遭遇到的困難與衰微。然而使用「世俗化」的概念來解釋現代工業化社會的宗教變遷,一直存在許多的爭論,原因是不同的學者對於世俗化一詞的意涵存在相當分歧的解釋,某一特殊的意涵可能僅能對特定情境的宗教變遷作有意義的詮釋,卻無法對其他類型的宗教變遷具有相同的解釋力。根據學者Shiner的整理認為世俗化一詞具有六種意義或用法:(一)指涉宗教的式微,原來被社會所接受宗教象徵、教義與機構逐漸失掉享有的特權與地位,最終演變成一個沒有宗教的社會;(二)宗教逐漸順從現世,並將注意的焦點放置在解決生活的困難,失掉對超自然與來世的關懷,結果使宗教與其他社會組織的區隔消失;(三)世俗化指社會自宗教領域區隔出來,使得宗教成為僅關懷個人的私人生活領域,無法再對個人外在的社會生活的公共面向產生影響;(四)世俗化是指宗教內涵的轉化,將原來宗教的信仰與組織轉化成不再以上帝為主體的非宗教型態;(五)世界的去神聖化或除魅化,理性成為詮釋人與是自然的準則, 宗教所伴隨的超自然理念不再具有影響力;(六)世俗化指社會由神聖性的社會發展為以理性為主導的世俗性社會,任何傳統的價值、規範與運作模式均被拋棄,並且接受任何以理性為基礎的變遷。雖然上述六種世俗化的意義與用法各有差異,但也具有相當的共通性。基本上,上述六種世俗化的意義均意味著(至少Shiner歸納的第一、二、四、五項),個別宗教信仰或組織的衰微,最後宗教將從人類社會消失。



晚進的學者觀察了第三世界發展中社會的宗教發展狀況,對於上述世俗化的觀點產生極大的質疑。他們質疑宗教的世俗化是否是現代化或工業化過程的必然現象,或者僅是歐洲社會在早期的現代化過程中,教會與世俗力量的角力所產生的特有現象?是自第二次大戰後,無論發展中社會或已經進入後現代社會的西方國家,宗教的生存與發展已獲得更大的空間,而世俗化的意義可以做更具彈性的詮釋與運用。



根據學者Rodney Stark的觀點認為「世俗化」是指宗教與社會在互動過程中,宗教因逐漸接受主流社會價值,而失掉了原來所堅持的理念價值,並改變其關懷焦點或運作模式。因此,我們也可以將世俗化視為宗教在社會變遷的適應過程中,為尋求發展的契機,自覺或不自覺的接受社會的主流價值,導致於失去原有的理念與關懷目標。當然對個別宗教而言世俗化也存在風險,過分與世俗妥協的宗教團體也可能失去存在的意義。宗教為尋求生存與發展的空間而向世俗妥協,也會激起內部比較保守並忠於原來傳統教義群體的反抗,他們主張宗教不應向世俗妥協。倘若這些在宗教團體內屬於少數的保守群體,未能阻止該宗教團體持續的世俗化,或受到團體內主張世俗化多數群體排擠,終於離開原來的團體,並自立一忠於原來傳統的較小團體,韋伯稱此一分離出來的新團體為小群(Sect),原來已接受主流價值影響的團體則稱為教會(Church)。當然從教會分離出來的小群團體,再經過一段時間與社會的互動後,也會逐漸的產生世俗化的現象往教會類型移動,另外的小群團體必然會再從此一已世俗化的教會組織分離出來。此即韋伯用以解釋宗教變遷「從小群到主流教」(From Sect to Church)的變遷理念類型。韋伯的「從小群到主流教」(From Sect to Church)的變遷理念類型,說明了社會與宗教的互動,一方面促成原有的宗教朝世俗的方向變遷,另一方面也不斷的賦予保守的宗教團體新動力。由此觀之,一方面世俗化固然可能導致宗教失掉原來所堅持的理念價值,因而失去對社會的主導力量進而趨於衰微;另一方面世俗化也間接的孕育了小群團體的產生,為宗教注入另一股發展的朝氣。韋伯的「從小群到主流教」的宗教變遷理念類型,可以從一九六零年代末期以來西方世界,所經歷到傳統保守教派的復振得到相當的印證。此一模式雖然不見得能完全應用於本土宗教發展的觀察,但證諸近二十年來傳統佛教宗派(相對於民間佛教)的復振,強調宗教理念價值的團體成功的吸引大量信眾的積極參與,也說明傳統以歐洲歷史背景所發展出來的世俗化概念主張宗教無法滿足現代社會的需要,對於歐洲以外地區的宗教發展欠缺有效的說服力。



 



全球化與新興宗教發展



相對於小群團體以回歸傳統理念關懷為訴求,新興宗教常以提出新的理念與崇拜對象,而被主流宗教稱為異端加以迫害。最能吸引當代宗教研究者興趣的主題之一,應屬自六零年代以來的新興宗教發展。學者們的研究大致可以區分為兩個領域,第一個領域探究新興宗教的屬性與內涵,亦即甚麼是新興宗教;第二個領域探究甚麼原因導致當代新興宗教的蓬勃發展。國內的瞿海源教授(1989)曾對台灣地區的新興宗教特質做了一個歸納,他認為台灣地區的新興宗教具有:全域性及都市性、悸動性、靈驗性、傳播性、信徒取向、入世性、再創性及復振姓等特徵。西方的學者如Hamilton(1997);Stark(1987)等他們從宗教團體與社會的互動面向觀察,認為所謂現代的新興宗教在內涵上並非全然新宗教,也就是說仔細的觀察現代的新興宗教,都能找到傳統宗教的身影。幾乎所有的新興宗教都以某一特定的宗教傳統作為基礎,在結合其他的宗教傳統,以及部份創教教主的創意,整合成為所謂的新宗教。Rodney Stark特別強調這種保留一部份傳統宗教的內涵,再注入或整合其他宗教傳統於一爐,並與其存在的社會文化或宗教環境產生一種中等強度的張力,是新興宗教團體區隔市場,成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其他的學者如Irving Hexham 與Karla Poewe(1997)等人又宣稱,當代新興宗教與過去歷史上的新宗教最大不同的地方,在於當代的許多新興宗教多同時結合了東方的神秘主義與西方的理性因素,並且同時具有因地制宜的特質,因此他們稱當代的新興宗教為一種全球文化現象(New Religions as Global Cultures)。換句話說,當代的新興宗教的興起,是與全球化以及全球文化的的傳佈此一社會發展情勢具有密切相關。



要瞭解全球文化的傳佈與新興宗教發展的關係,必須先明瞭全球化在現代社會變遷所扮演的角色。全球化所指涉的基本內涵為隨著資本主義的擴散,將全球各地區納入全球市場分工體系的過程。全球化所影響的面向不僅限於經濟層面,更擴及政治、社會、文化以及宗教等各領域無不受到全球化的衝擊與影響。全球化的影響不僅使分散於全球各角落的地區,分享更多的共同物質與價值,同時也激發保留與發展區域與地區特色的在地化風潮,與全球化並存成為當代社會發展的特色。根據社會學者Zygmunt Bauman(張君玫譯,2001)的觀點,全球化對人類生活的重要影響之一,即是解除了空間對人的限制,無論身處於地球的任何角落,幾乎都可以同步知道地球的另一端所發生的事情,人於人間的溝通與資訊的交換可以更及時與直解,不同人群間的相互依賴也更密切。頻繁的溝通與即時的資訊交換促成世界文化的產生,Irving Hexham 與Karla Poewe(1997:43)將全球文化定義為:世界文化是具有世界主義觀點的人所組成的超國界或超社會性網絡,他們自覺的促成一種對異質性文化採開放並且接納的態度,並在自我的活中實踐此種經驗。因此,那些自稱具有世界文化觀的人或新宗教的(重要)成員,是一群自由自在的人,他們隨時準備移動腳步暫時性的沉浸到其他的文化或宗教裡面。Hexham與Poewe 進一步解釋為何當代許多的新興宗教都自稱源自基督宗教、佛教與回教,原因是這些宗教本身就是世界文化的一部份,這些宗教傳佈即是在各地建構一種宗教的巨視文化(Religious Metaculture)。此種宗教的巨視文化特質是僅擁有少部份的核心教義,能夠被吸收到個別的在地宗教文化中,以融合成為新的宗教運動、宗派甚至是與當地主流宗教不相容的異端型的新興宗教。由於宗教文化的融合適應過程是相互吸收,因此許多在地的以及非西方的靈性觀點或實踐,不但激發地區性傳統宗教尋求更新的火花,也給古老的世界性宗教在詮釋上帶來新的亮光。



全球化不僅對台灣的社會發展產生衝擊,也影響到政治、社會、文化以及宗教各方面的發展。全球化導致的社會變遷對宗教的影響,可分別自宗教面與非宗教面兩個面向觀察。非宗教面向的因素包括:(一)高度的社會流動導致各種資源集中到都會地區,因社會流動產生的個人網絡的重構,以及都會區人際間的高度疏離關係;(二)多元又快速的溝通網絡使資訊快速流通,在世界任何角落發生的事件,在極短時間內即可迅速傳布到全球各地,個人的認知與行為加速全面性的受到外界影響;(三)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強化個人接受新文化的意願與能力,傳統的價值逐漸失去對個人行為模式的主導權威;(四)資本主義強調經濟發展與物質的大量消費觀念,將社會、文化與生活的各領域物化與消費化,流行性與消費性成為個人選擇的標準。另一方面,相對於全球共同文化價值的建構,尊重地區的文化特質以及強調地域性文化的復振,成為國家與地區內人民尋求自我認同的訴求。宗教面的因素主要包括:(一)神秘主義的抬頭,新紀元運動結合西方理性與東方神秘主義的新宗教模式,成為許多新興宗教形成與發展,以及傳統宗教復振的共同基礎;(二)全球政治面的自由化也同時撤除了傳統對非主流宗教 的嚴厲制約,新興宗教團體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傳統宗教亦紛紛尋求發展擴張的契機,宗教市場的擴張、參與人口快速膨脹,十九世紀末「上帝死亡」的預言隨共產制度一起埋入歷史的記憶塵土中;(三)在全球化與地域化兩個對應概念的相互作用下,具全球性的歷史傳統宗教散佈在各地域的分支團體,因在地的自我反省或適應當地環境變遷的壓力,在教義與組織方面逐漸呈現多元的地域性特質。



整合上述新興宗教本質與全球化對社會與宗教發展影響的的分析,我們可以進一步檢視近二十年來台灣新興宗教發展的狀況。瞿海源教授對台灣地區的新興宗教特質的觀察,例如:全域性及都市性、悸動性、靈驗性、傳播性、信徒取向、入世性、再創性及復振性等,都可獲得相當有力的印證。此外對於新興宗教本質的觀察,我們也可以解釋為何台灣地區大部份的新興宗教,通常均以佛教或基督教的內涵作為建構的基礎,或以佛教或基督教作為識別的品牌,卻又刻意與上述兩大宗教保持相當的距離。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觀察到這些新興宗教團體,無論在教義或儀式的呈現,都表現相當強的民間宗教的在地性格,但又經常引用當代科學術語,如磁場、頻率等來強化其現代性。此外新興宗教的全球文化性格,也表現在參與成員的教育程度與社會階層的組成上。有別於歷史傳統中的新興宗教團體,在新興宗教發展的初期僅能吸引社會下層的邊際人口參與,當代的新興宗教無論中外,在其發展的早期即能吸引相當多的中產階級人士參與,並有效的在短期內即將教勢拓展到全球各地。



宗教作為人類最古老的現象與制度,是影響人類生存與歷史發展最重要的因素與動力之一。人類對於「宗教是如何產生的?」可能永遠也無法獲得滿意的答案,但我們卻可以清楚的觀察不同歷史情境中,宗教隨者人類歷史的發展呈現不同的內涵與型態。「世俗化」的概念曾被用來解釋宗教在西方社會逐漸失掉社會發展主導權的過程,也被部份學者預測宗教終將走向衰微甚至消失的結局。晚進學者們對全球宗教發展的觀察,發現宗教並未走向衰微或消失,世俗化的概念被用來描述宗教與社會互動,並接受主流社會價值的過程,也可能是醞釀宗教更新的動力。當代新興宗教的蓬勃發展,受到全球化的影響,出現全球文化的特質。當代的新興宗教不但具有世界宗教的巨視文化觀,也同時含有在地性的特質,是人類社會全球化發展所建構全球文化的一環



 



 



 



參考資料

 



中文部份



宋光宇



1995 〈四十年來台灣的宗教發展情形〉,《宗教與社會》,頁165-220。



台北:東大圖書公司。



趙星光



1997 〈從主流教會到小群宗派: 洛山磯台語福音教會的轉型與增長〉,《東



吳社會學報》 6:137-182。



瞿海源



1989 〈解析新興宗教現象〉,刊於宋文里、徐正光編《台灣新興社會運動》,



頁229-243。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瞿海源



1997 〈世界次序、世俗化與基督教的發展:台灣與美國〉,刊於瞿海源



編著《台彎宗教變遷的社會政治分析》,頁247-270,台北: 桂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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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宗教人類學導讀》。台北:國立編譯館。



Zygmunt Bauman, 張君玫 譯



2001 《全球化》。台北:群學。







英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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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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